京基智农: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0.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33%,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6.45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14.52亿元(均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23年8月18日、9月4日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京基智农”)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为深圳市京基智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智农食品”)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2023-032、2023-03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广东京基智农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为京基智农食品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贷款额度1,000万元提供担保,并分别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权人 | 经审议 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 金额 | 本次担保后 担保余额 | 尚余可用 担保额度 |
公司 | 广东京基智农 | 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 | 50,000 | 10,000 | 21,000 | 39,000 |
京基智农食品 | 10,000 | 1,000 | 1,000 | 9,000 |
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广东京基智农 | 100,000万元 | 2019年8月29日 |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 | 吴志君 | 生鲜禽肉制品的销售;禽畜养殖等。 |
京基智农食品 | 5,000万元 | 2010年5月26日 |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 | 石陈方 | 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农产品种植、养殖的技术研发等 |
2、股权结构
广东京基智农及京基智农食品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广东京基智农 | 736,245.41 | 704,979.25 | 31,266.17 | 744,682.43 | 716,364.78 | 28,317.65 |
京基智农食品 | 5,100.14 | 3,200.66 | 1,899.47 | 6,964.92 | 5,017.68 | 1,947.24 |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广东京基智农 | 282,292.23 | -51,663.71 | -51,663.71 | 67,876.96 | -2,948.52 | -2,948.52 |
京基智农食品 | 29,538.93 | -8.87 | -8.87 | 7,208.67 | 47.76 | 47.76 |
4、广东京基智农及京基智农食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广东京基智农与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主体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保证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担保主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及基于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京基智农食品与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主体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保证人: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京基智农食品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担保主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及基于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促进下属公司融资的顺利进行,从而全面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经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担保发生额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39.42亿元,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30.42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总额度为109亿元(均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40.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33%,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26.45亿元,对其他单位/个人的担保余额为14.52亿元(均系为房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
公司及下属公司无任何逾期担保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相关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