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智农: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0-23  京基智农(000048)公司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而被动稀释至5%以下。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锆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锆石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代表“锆石凡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11月24日与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受让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162,000股(占协议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5.00%)。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2023年11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协议转让于2023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6,162,000股,期间因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事项,公司总股本由523,239,250股增加至530,569,25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变更为4.9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持股主体本次权益变动前 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拟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杭州锆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锆石凡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6,162,0005.00%26,162,0004.9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