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每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续聘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对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吴黎明
宋文吉
李 晗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