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会后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会后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的申请于2023年6月2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2023年7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9号)。
鉴于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配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进行了更新和修订,更新部分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并对本次配股会后事项进行相关说明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本次配股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