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础上,经审慎分析,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确定公司配股价格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确定本次配股价格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配股价格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吴黎明
宋文吉
李 晗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