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总数为85,251,672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本次配股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2月25日;
3、本次配股上市后公司A股股本总数变更为384,638,534股。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11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
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审核情况
本次配股于2023年6月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39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7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9号)同意注册。
(三)股票上市的核准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配股配售的85,251,672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23年12月25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23年12月25日
3、股票简称:德赛电池
4、股票代码:000049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299,386,862股
6、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5,251,672股
7、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384,638,534股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9、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文)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Shenzhen Desay Battery Technology Co., Ltd. | |
股票简称 | 德赛电池 |
股票代码 | 000049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99,386,862元(发行前),人民币384,638,534元(发行后) |
法定代表人 | 刘其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南区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楼 |
邮政编码 | 518057 |
公司网址 | www.desaybattery.com.cn |
电子邮箱 | IR@desaybattery.com |
联系电话 | 86-755-86299888 |
联系传真 | 86-755-86299889 |
经营范围 | 无汞碱锰电池、一次锂电池、锌空气电池、镍氢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及其他种类电池、电池材料、配件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销售;电源管理系统和新型电子元器件的开发、测试及销售;移动通讯产品及配件的开发及销售;高科技项目开发、投资、咨询,高科技企业投资。 |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将增加31,900股,发行前后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发行前持股数量(股) | 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股) | 发行后持股数量(股) |
刘其 | 董事长 | 48,332 | 14,500 | 62,832 |
何文彬
何文彬 | 董事 | 38,666 | 11,600 | 50,266 |
姜捷
姜捷 | 董事 | - | - | - |
李兵兵
李兵兵 | 董事 | - | - | - |
吴礼崇
吴礼崇 | 董事 | - | - | - |
杨志超 | 董事 | - | - | - |
李晗
李晗 | 独立董事 | - | - | - |
宋文吉 | 独立董事 | - | - | - |
吴黎明
吴黎明 | 独立董事 | - | - | - |
夏志武 | 监事会主席 | - | - | - |
余孝海 | 监事 | - | - | - |
李苏成
李苏成 | 职工监事 | - | - | - |
罗仕宏
罗仕宏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 - | - |
王锋
王锋 | 董事会秘书 | 19,332 | 5,800 | 25,132 |
合计 | 106,330 | 31,900 | 138,230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投”),实际控制人均为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惠州市国资委”)。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年11月19日 |
注册资本 | 51,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梁伟华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业务 | 股权投资 |
注册地址 | 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7层 |
主要经营地 | 广东省惠州市 |
股东情况 | 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10%股权 |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惠州市国资委间接持有惠创投90%的股权,由惠州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惠州市国资委。
(四)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本类型 | 发行前 | 增加的股份数量(股) | 发行后 |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8,746 | 0.04% | - | 108,746 | 0.0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99,278,116 | 99.96% | 85,251,672注 | 384,529,788 | 99.97% |
股份总数 | 299,386,862 | 100.00% | 85,251,672 | 384,638,534 | 100.00% |
注:本次发行股数85,251,672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无限售流通股数涉及高管人员新增股份,公司将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规定,通过登记公司对高管认购的股份进行管理。
(五)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384,638,534股。截至2023年12月8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1 | 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9,239,275 | 23.20% |
2 | 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85,739,694 | 22.29%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5,789,482 | 1.51%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3,698,504 | 0.96% |
5 | 陈世辉 | 境内自然人 | 3,406,520 | 0.89% |
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2,776,171 | 0.72%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2,236,617 | 0.58% |
8 | 俞伟儿 | 境内自然人 | 1,274,169 | 0.33% |
9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14,036 | 0.32% |
10 | 应志千 | 境内自然人 | 1,001,910 | 0.26% |
合计 | 196,376,378 | 51.05% |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配售85,251,672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89,816,058股的94.918073%,其中本次配股上市可流通股数为85,251,672股;
2、发行价格:21.16元/股;
3、发行方式:采取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4、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29日(R日),配股缴款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R+1日)至2023年12月6日(R+5日);
5、发行对象:截至2023年11月29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德赛电池全体股东;
6、募集资金总额:1,803,925,379.52元;
7、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5,586,223.92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登记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印花税及其他费用)。每股发行费用为人民币0.07元(按发行费用总额除以本次配股
新增股份总额计算);
8、募集资金净额:1,798,339,155.60元,未超过预计募集资金总额25亿元;
9、募集资金验资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729号);10、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5.74元/股(按公司截至2023年9月末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11、发行后每股收益:0.94元/股(按公司2023年1-9月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未经年化);
12、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承诺认购履行情况:截至本次配股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12月6日,R+5日),公司控股股东惠创投认购20,593,679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89,816,058股的22.93%,公司第二大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认购19,786,083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89,816,058股的22.03%。
五、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上市保荐意见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杨贤、曾展雄
项目协办人:刘堃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查德、刘志锋、陈艺仁、王昌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1-395号天德广场T1楼9层
传真:020-32258106
(二)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
德赛电池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配股发行的新增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主板上市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