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作为有限合伙人于2024年3月7日与广州工创汇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创汇吉”)签署《广州工创德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工创德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135.00万元,其中,惠州电池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113.65万元,出资比例为99.00%;工创汇吉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21.35万元,出资比例为1.00%。合伙企业将专项投资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终止合作的原因
由于项目进度、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共同投资事项。
三、终止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未进行工商设立登记,惠州电池尚未实际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双方签署的《<广州工创德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