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光电子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40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光电子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概述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光电子土地收储的议案》。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拟收回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电子”)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388号西侧节余土地(占地面积179,687.2平方米),经友好协商,上海光电子与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拟签订《非居住房屋及土地协商搬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本次土地收储补偿金额及奖励费合计为48,281.966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其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需根据具体搬迁方案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光电子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本次土地收储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土地储备成本评审意见及管委会意见,经双方友好协商,上海光电子与管委会就本次土地收储具体补偿金额及奖励费、付款方式进行了补充约定并于2023年5月8日签订了《非居住房屋及土地协商搬迁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对《补偿协议》的具体补偿金额及奖励费、付款方式的相
关条款更新如下:
(1)具体补偿金额及奖励费
本次土地收储补偿金额为44,281.966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补偿金额39,081.966万元(依据评估报告),管线搬迁费用1,400万元(依据评估报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3,800万元(依据搬迁方案计算);此外,另有奖励费4,000万元(见本项下第(3)条其他约定)。
(2)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管委会向上海光电子支付补偿金额的15%合计6,642万元,上海光电子按约完成管线搬迁并深埋地下经管委会书面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由管委会向上海光电子支付补偿金额的45%合计19,927万元,上海光电子按约完成产证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由管委会向上海光电子支付补偿金额的30%合计13,284万元,项目地块按约正式交付于管委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金额的10%合计4,428.966万元。
(3)其他约定
以《补偿协议》签署生效为前提,上海光电子按约将项目地块上管线搬迁后由管委会给予补偿奖励费4,000万元。管委会在上海光电子按约完成上述管线搬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海光电子一次性奖励费4,000万元。
2、补充说明
补偿金额(含土地使用权补偿、管线搬迁费用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及奖励费之和48,281.966万元不变的前提下,奖励费从3,80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从4,000万元调整为3,800万元,其他科目不变,补偿金额及奖励费之和不变。
3、生效条件
(1)《补充协议》是《补偿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协议》中描述事项如与《补偿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其他内容仍遵照《补偿协议》执行。
(2)双方对《补充协议》所列条款无异议,经各方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签署《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上海光电子与管委会签署《补充协议》,主要是就本次土地收储具体补偿金额及奖励费、付款方式进行补充约定,补偿金额及奖励费总额不变,不会对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以及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土地收储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土地收储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非居住房屋及土地协商搬迁补偿协议》;
2、《非居住房屋及土地协商搬迁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