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证券简称:深天马A | 证券代码:000050.SZ |
| 债券简称:21天马02 | 债券代码:149741.SZ |
| 债券简称:22天马05 | 债券代码:149885.SZ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六月
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中的“报告期”是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5
第三节 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8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1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12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3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 14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5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6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7
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8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9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0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IANM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存续的由中信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债券名称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
| 债券简称 | 22天马05 |
| 债券代码 | 149885.SZ |
| 起息日 | 2022年4月20日 |
| 到期日 | 2027年4月20日 |
|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 | 6.00 |
| 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3.98 |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不适用 |
|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 不适用 |
| 行权日 | 不适用 |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债券名称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 债券简称 | 21天马02 |
| 债券代码 | 149741.SZ |
| 起息日 | 2021年12月9日 |
| 到期日 | 2026年12月9日 |
|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 | 10.00 |
| 截止报告期末的利率(%) | 3.70 |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 | 不适用 |
| 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执行情况 | 不适用 |
| 行权日 | 不适用 |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全面排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公开披露各项信息。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暨选举董事长的公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重大事项临时公告,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二、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2025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披露了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报告披露时间 | 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名称 | 公告场所 | 披露事项 |
| 1 | 2025年6月19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变更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离任暨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
| 序号 | 报告披露时间 | 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名称 | 公告场所 | 披露事项 |
| 2 | 2025年7月31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聘任总经理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
| 3 | 2025年9月23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和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情况 |
三、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偿付资金筹措、归集情况,评估相关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四、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2天马05、21天马02无增信措施。
五、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22天马05、21天马02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且截至报告期初,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六、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受托管理人按照与发行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因公司回购部分股份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触发22天马05、21天马02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具体会议召开及决议等情况详见“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七、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22天马05、21天马02按期足额付息,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 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全方位的客制化显示解决方案和快速服务支持的创新型科技企业,经过四十余年的积累和沉淀,已成为新型显示产业骨干龙头企业。公司持续深耕中小尺寸显示领域,不断完善多元显示技术和产业布局,坚持“2+1+N”发展战略引领,以手机显示、车载显示作为核心业务,IT 显示作为快速增长的关键业务,工业品、横向细分市场、非显、生态拓展等作为增值业务,不断提升技术、产品和服务能力,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作为中小尺寸显示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把握市场机会,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第三方咨询机构(Omdia、DFG、群智咨询等)数据显示,2025 年,公司在车规显示和车载仪表显示、车载抬头显示(HUD)出货量保持全球第一,刚性AMOLED穿戴显示位列全球第二,柔性AMOLED手机显示产品出货量保持国内第二、全球第三,在健康医疗、工业手持、人机交互、白色家电、智能两轮、航海等专业显示多个细分应用市场持续全球领先,行业头部竞争力持续增强。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最近两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按业务板块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 业务板块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 显示屏及显示模组 | 3,583,306.05 | 98.91 | 3,319,171.90 | 99.10 |
| 其他 | 39,347.98 | 1.09 | 30,257.68 | 0.90 |
| 合计 | 3,622,654.03 | 100.00 | 3,349,429.58 | 100.00 |
最近两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按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境内 | 2,096,848.36 | 57.88 | 2,053,613.16 | 61.31 |
| 境外 | 1,525,805.67 | 42.12 | 1,295,816.42 | 38.69 |
| 合计 | 3,622,654.03 | 100.00 | 3,349,429.58 | 100.00 |
二、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项目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原因 |
| 1 | 总资产 | 7,679,329.22 | 8,123,516.56 | -5.47 | - |
| 2 | 总负债 | 4,729,742.72 | 5,206,206.01 | -9.15 | - |
| 3 | 净资产 | 2,949,586.50 | 2,917,310.55 | 1.11 | - |
| 4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24,736.30 | 2,725,132.72 | -0.01 | - |
| 5 | 资产负债率(%) | 61.59 | 64.09 | -2.50 | - |
| 6 | 流动比率(倍) | 0.75 | 0.88 | -14.77 | - |
| 7 | 速动比率(倍) | 0.60 | 0.72 | -16.67 | - |
| 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3,571.04 | 615,575.99 | -23.07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原因 |
| 1 | 营业收入 | 3,622,654.03 | 3,349,429.58 | 8.16% | - |
| 2 | 营业成本 | 3,034,184.54 | 2,904,607.08 | 4.46% | - |
| 3 | 利润总额 | 25,159.63 | -45,305.13 | 155.53% | 车载和专业显示业务营收占比超五成,同比增长约19%,带动了业务利润规模的提升 |
| 4 | 净利润 | 11,076.62 | -69,140.05 | 116.02% | 同上 |
| 5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737.59 | -66,857.92 | 125.03% | 同上 |
| 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698,814.59 | 575,185.69 | 21.49% | - |
| 序号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原因 |
| 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256,511.16 | -438,053.74 | 41.44% | 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
| 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 -583,621.03 | -348,192.58 | -67.61% | 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 9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2.13 | 17.67 | 4.46% | - |
| 10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32 | 0.56 | 增加0.76 | - |
| 11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倍) | 9.07 | 6.57 | 38.05% | 主要系利润规模提升及带息负债减少综合所致 |
| 12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8.85 | 6.21 | 42.51% | 同上 |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况
报告期内,21天马02公司债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已于2021年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且截至报告期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报告期内,22天马05公司债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已于2022年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且截至报告期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上述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发行人定期报告的披露内容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不涉及募集资金挪用等情况。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监管规定按时披露了定期报告,相关披露情况如下:
| 序号 | 报告披露时间 | 定期报告名称 | 公告场所 |
| 1 | 2025年3月15日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2 | 2025年8月23日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针对发行人上述定期报告,中信证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核查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对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情况。
二、发行人债券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可能影响债券偿付能力、债券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的债券重大事项,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监管规定披露了债券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相关披露情况如下:
| 序号 | 报告披露时间 | 债券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名称 | 披露事项 |
| 1 | 2025年6月13日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暨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离任暨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
| 2 | 2025年7月25日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
| 3 | 2025年9月17日 |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和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情况 |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披露不及时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关债券21天马02、22天马05按期足额付息,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告》,于2025年12月5日披露《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年付息公告》。
第六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已督促发行人相关债券按期足额付息,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发行人报告期内相关债券具体偿付情况如下:
一、21天马02
21天马02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5年12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期间的利息,共计37,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2025年1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年付息公告》)。
二、22天马05
22天马05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5年4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19日期间的利息,共计23,88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发行人于2025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告》)。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期支付21天马02、22天马05当期利息,上述债券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 项目 | 2025年末/年度 | 2024年末/年度 |
| 流动比率(倍) | 0.75 | 0.88 |
| 速动比率(倍) | 0.60 | 0.72 |
| 资产负债率(%) | 61.59 | 64.09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8.85 | 6.21 |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发行人近两年末流动比率分别为0.88和0.75,速动比率分别为0.72和0.60,有所下滑。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发行人近两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09%和61.59%,保持相对稳定。
从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来看,发行人近两年分别为6.21和8.85,大幅上升,偿付能力提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偿债能力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1天马02、22天马05债券均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现21天马02、22天马05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回购部分股份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条件,21天马02、22天马05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召开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如下:
针对因公司回购部分股份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导致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事项,中信证券于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0日以简化程序就《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召开了债券持有人会议。异议期间,中信证券未收到债券持有人异议意见,上述议案已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中信证券于202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1天马02”和“22天马05”公司债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发行人聘请的律师针对上述持有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报告期内,中诚信国际于2025年4月16日出具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编号:信评委函字[2025]跟踪0132号)。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中诚信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1天马02、22天马05的信用等级为AAA。
作为21天马02、22天马05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
一、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根据21天马02、22天马05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承诺通过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拆借、金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住宅地产开发项目;不用于委托贷款业务、不用于转借他人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用途。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上述承诺执行情况存在异常。
二、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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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