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出售概述
2022年2月7日,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挂牌转让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各不少于51%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022年3月18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分别对外发布了《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74.93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2022年3月25日,公司二次委托联交所,公告期仍为5个工作日。参考价格调整为人民币56.20亿元(由融发投资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此次挂牌仍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2022年3月25日,公司委托联交所对外发布了《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意向征集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日为3月31日。参考价格为人民币7.65亿元(由深圳市皇庭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负责清偿债务,解除产权受限措施后,完成股权过户交付),但未征集到有效购买意愿。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重大资产出售事宜的议案》,鉴于目前多个有实力且购买
意愿强烈的意向方正在与公司接触洽谈并开展前期尽调工作,为了推进实质性进展,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签署相关协议,并就重大资产出售事宜完善相关手续。2022年11月21日,公司与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拟与丰翰益港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由丰翰益港控股,有限合伙企业出资和股权比例尚未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86)。
二、重大资产出售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每30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31日和2023年3月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97、2023-24和2023-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尚在进一步共同协商中,公司将在正式协议签署后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公司和交易对方内部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