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0056,证券简称:皇庭国际)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书面询证方式对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与连云港丰翰益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翰益港”)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双方就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发投资”)资产及债务重组事宜达成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7);截至目前,公司除已收到丰翰益港的债务重组意向金1000万元外,债务重组的具体合作细节、具体条款、作价安排等均尚未确定,债务重组合作涉及的债务重组合作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正式交易文件均尚未签署,正式文件还需由公司与合作方、公司与各银行债权人进一步商谈确定,公司是否能与所有债权人成功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合作协议、是否
能与丰翰益港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核查,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经问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购买公司股票,也未主动减持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除前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