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赛格: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 、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至2024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9月5日)。
(三)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1楼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张良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和网络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表决的总体情况 | |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486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 699,701,682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56.8308% |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 |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 480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 699,535,556 |
占公司A股股份的比例 | 71.0376% |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 |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 6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 166,126 |
占公司B股股份的比例 | 0.0674%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2.参加现场会议的总体情况 | |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4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 696,309,182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56.5553% |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 |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 2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 696,200,182 |
占公司A股股份的比例 | 70.6989% |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 |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 2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 109,000 |
占公司B股股份的比例 | 0.0442% |
3.网络投票情况
3. 网络投票的总体情况
3. 网络投票的总体情况 |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482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 3,392,500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0.2755% |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 |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 478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 3,335,374 |
占公司A股股份的比例 | 0.3387% |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 |
参加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 4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 57,126 |
占公司B股股份的比例 | 0.0232% |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4.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 |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483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 3,392,600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0.2756%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 |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 1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 100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0.0000% |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 |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人数) | 482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 3,392,500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0.2755% |
(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张良先生、监事杨朝新先生为关联股东。张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000股、杨朝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900股,均已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股) |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份类别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份类别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份类别的比例(%) | 其中 未投票 默认 弃权 | |||
股数: | 698,526,850 | 99.8529% | 股数: | 906,500 | 0.1296% | 股数: | 122,432 | 0.0175% | 2,000 |
其中A股: | 698,469,624 | 99.8529% | 其中A股: | 906,500 | 0.1296% | 其中A股: | 122,432 | 0.0175% | 2,000 |
其中B股: | 57,226 | 100.00% | 其中B股: | 0 | 0.00% | 其中B股: | 0 | 0.00% | 0 |
小于5%股东占总投票比例 | 2,363,668 | 0.3379% | 小于5%股东占总投票比例 | 906,500 | 0.1296% | 小于5%股东占总投票比例 | 122,432 | 0.0175% | 2000 |
小于5%股东占中小股东投票比例 | 2,363,668 | 69.6713% | 小于5%股东占中小股东投票比例 | 906,500 | 26.7199% | 小于5%股东占中小股东投票比例 | 122,432 | 3.6088% | 2000 |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及支付年报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股) |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份类别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份类别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份类别的比例(%) | 其中 未投票 默认 弃权 | |||
股数: | 699,114,050 | 99.9160% | 股数: | 440,200 | 0.0629% | 股数: | 147,432 | 0.0211%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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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其中A股: | 698,947,924 | 99.9160% | 其中A股: | 440,200 | 0.0629% | 其中A股: | 147,432 | 0.0211% | 4,800 |
其中B股: | 166,126 | 100.00% | 其中B股: | 0 | 0.00% | 其中B股: | 0 | 0.00% | 0 |
小于5%股东占总投票比例 | 2,804,968 | 0.4009% | 小于5%股东占总投票比例 | 440,200 | 0.0629% | 小于5%股东占总投票比例 | 147,432 | 0.0211% | 4,800 |
小于5%股东占中小股东投票比例 | 2,804,968 | 82.6790% | 小于5%股东占中小股东投票比例 | 440,200 | 12.9753% | 小于5%股东占中小股东投票比例 | 147,432 | 4.3457% | 4,800 |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股) |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份类别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份类别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份类别的比例(%) | 其中 未投票 默认 弃权 | |||
股数: | 698,759,550 | 99.8654% | 股数: | 812,700 | 0.1161% | 股数: | 129,432 | 0.0185% | 4,800 |
其中A股: | 698,593,424 | 99.8653% | 其中A股: | 812,700 | 0.1162% | 其中A股: | 129,432 | 0.0185% | 4,800 |
其中B股: | 166,126 | 100.00% | 其中B股: | 0 | 0.00% | 其中B股: | 0 | 0.00% | 0 |
小于5%股东占总投票比例 | 2,450,468 | 0.3502% | 小于5%股东占总投票比例 | 812,700 | 0.1161% | 小于5%股东占总投票比例 | 129,432 | 0.0185% | 4,800 |
小于5%股东占中小股东投票比例 | 2,450,468 | 72.2298% | 小于5%股东占中小股东投票比例 | 812,700 | 23.9551% | 小于5%股东占中小股东投票比例 | 129,432 | 3.8151% | 4,80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李鑫、原小放;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