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第七届第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监事会于2024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启发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2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