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提案3.00审议未通过。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75人,代
表股份数量452,889,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3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434,648,209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27.1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3人,代表公司股份18,241,6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520,0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 反对3,310,1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3%;弃权59,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15,074,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反对3,310,1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5%;弃权5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87,0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 反对3,353,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49,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15,041,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反对3,353,2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8%;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3.00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39.73%;反 对11,066,2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7,328,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3%;反对11,066,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
本议案审议未通过。
4.00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520,8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6%; 反对3,28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3%;弃权82,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15,075,4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3%;反对3,28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弃权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
5.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90,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 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68,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14,996,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7%;反对3,3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6%;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
6.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90,6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 反对3,33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68,9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15,045,2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7%;反对3,3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6%;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
7.00 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49,469,4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 反对3,352,8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74%;弃权67,5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情况:同意15,02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6%;反对3,352,8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8%;弃权6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