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锦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21人,代 表股份数量459,078,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8.7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434,623,909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27.1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公司股份24,454,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3%。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补选张金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42,915,441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8,470,032股。
1.02 关于补选张燕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69,187,802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4,742,393股。
表决结果:上述2位候选人均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