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监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1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附: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一季度担保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
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3年一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