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俊辉、罗绍德、廖江南
2023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