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及相关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开户情况、持有人会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2022年1月1日、1月29日、2月16日、3月24日和3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鉴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24年4月2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本计划锁定期届满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截至2022年4月28日,本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完成全部股票的购买,累计购买公司股票82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成交均价约为5.71元/股,成交金额合计约为470.2万元,上
述股票按相关规定锁定24个月(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本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计划锁定期将于2024年4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在本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三、本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
(一)本计划的存续期
1、本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存
续期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27日。
2、本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当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5、公司应当在本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本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若本计划拟展期,应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计划的变更
本计划的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计划的终止
1、本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计划锁定期满后,若所持资产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
3、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情况,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