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6-17  深圳华强(000062)公司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的通知,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将于2024年6月24日进入换股期,当前换股价格为30.80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华强集团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债券简称“23华强E2”,债券代码“117217”,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债券期限为2年,票面利率为4.4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完成的公告》。

根据《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券将于2024年6月24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5年12月19日止。换股期间,华强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740,045,151股股份(其中包括通过“华强集团-中信建投证券-23华强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165,000,000股股份和通过“华强集团-金圆统一证券-23华强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的16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76%。

进入换股期后,假设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可交换债券全部按当前换股价格用于交换公司股份,则换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10%,换股后华强集团仍将持有公司67.65%的股份,华强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以上换股数量为公司根据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所作的测算,实际是否会发生换股以及实际的换股股数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