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风险提示:
1、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圳华强;证券代码:000062)连续二个交易日(2024年9月3日、9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同时,公司股票连续八个交易日(2024年8月26日-30日、9月2日-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且四次出现同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本次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是公司自2024年8月14日以来第二次达到严重异常波动的标准,前一次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偏离“批发业”的平均水平。经查询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数据,截至2024年9月4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76.85,市净率为
5.03;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批发业”的静态市盈率为16.86,市净率为1.29。公司当前市盈率、市净率均高于前述“批发业”市盈率、市净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明显偏离市场走势,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风险。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已连续多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2024年9月3日、9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同时,公司股票连续八个交易日(2024年8月26日-30日、9月2日-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且四次出现同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8月21日、8月23日、8月26日、8月27日、8月29日、9月3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及《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通讯、函询等方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7、经查询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数据,截至2024年9月4日,公司的静态市盈率为76.85,市净率为5.03;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批发业”的静态市盈率为16.86,市净率为1.29。公司当前市盈率、市净率均高于前述“批发业”市盈率、市净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8、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风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
措施”)以及本公告所披露风险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9、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近期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明显偏离市场走势,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风险。但公司基本面没有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已连续多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