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关于公司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电子网集团”)于2024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该注册批复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2023年9月13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公告》。华强电子网集团未在2024年9月12日前实施本次股票发行,前述注册批复到期自动失效。华强电子网集团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前述注册批复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