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345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相关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行权期: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2日间的可行权日,本次行权事宜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正式开始行权时间将另行公告。
2、行权价格:人民币34.92元/股(即激励对象需以自筹资金的方式按照人民币34.92元/股的价格购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3、可行权份数:2,402,000份
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相关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经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授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业务骨干不超过163,492,000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158,492,000份,预留授予5,000,000份。
经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确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23日(星期四),向410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000份股票期权,分两个行权期行权。
经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批准,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确认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经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对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确认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相关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一)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调整情况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前,激励对象人数已调整为402名,股票期权总数量已调整为4,909,000份,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其中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54,500份。
目前在第二个行权期开始行权前,由于原激励对象5人已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将取消上述5人继续参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其已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共52,500份将由公司无偿收回并注销。
经过上述调整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由402名调整为397名,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2,454,500份调整为2,402,000份。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1、根据前述“(一)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调整情况”,公司需注销52,500份股票期权;
2、截至2023年9月22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尚有323,30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当期未行权的323,300份股票期权将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注销。
公司需对上述共计375,8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注销相关事宜。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系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正常调整,不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次调整和注销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相关具体数据如下:
调整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 | 4,909,000份 | 4,533,200份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 0.10% | 0.09% |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 | 402人 | 397人 |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 2,454,500份 | 2,402,000份 |
占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比例 | 50.00% | 52.99% |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 0.05% | 0.05% |
占公司目前A股股本比例 | 0.06% | 0.06% |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 | 402人 | 397人 |
三、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一)第二个行权期将开始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23日,激励对象可对获授的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其中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因此,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2日间的可行权日;经上述调整,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为397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402,000份。
(二)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1、达成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02.3亿元。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度股东大会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经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2.6亿元、68.1亿元和
80.8亿元,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02.3亿元”的要求。
2、公司在截至第二个行权期前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未发生《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十条
①
第1款所述的情形。
3、可行权激励对象在截至第二个行权期前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未发生《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十条第2款所述的情形;可行权激励对象2022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综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三)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未能获得行权权利的股票期权或者行权期结束后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立刻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四)行权安排
1、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A股普通股
2、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激励对象 | 人数 | 可行权期权数量(份) |
公司业务骨干 | 397人 | 2,402,000 |
3、行权价格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4.92元/股。
4、行权期间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2日间的可行权日,本次行权事宜尚需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布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①
第二十条:
1、中兴通讯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及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5、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业务骨干,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作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6、本次激励对象将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7、行权资金管理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专户。激励对象在申请或接纳上述股票期权时无须向公司支付任何代价,股票期权行权款由激励对象于行权当天以自筹资金支付,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8、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402,000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4,783,247,052股的
0.05%。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785,649,052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公司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激励对象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在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内,公司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进行调整。根据行权的实际情况,确认收到的货币资金,同时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2,402,000股,资本公积将增加人民币81,475,840元。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
3、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1、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后续按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3、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注销以及本次行权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
2、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经上述调整后,公司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公司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尚需办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获得行权权利的激励对象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杨云博 | 公司业务骨干 |
2 | 唐春 | 公司业务骨干 |
3 | 陈德生 | 公司业务骨干 |
4 | 刘彦香 | 公司业务骨干 |
5 | 韦昌建 | 公司业务骨干 |
6 | 朱明刚 | 公司业务骨干 |
7 | 孙中锋 | 公司业务骨干 |
8 | 张衡 | 公司业务骨干 |
9 | 邵楠 | 公司业务骨干 |
10 | 韩碧霞 | 公司业务骨干 |
11 | 刘冠葳 | 公司业务骨干 |
12 | 赵洪涛 | 公司业务骨干 |
13 | 蒋淳 | 公司业务骨干 |
14 | 黎久希 | 公司业务骨干 |
15 | 黄仁爱 | 公司业务骨干 |
16 | 何小新 | 公司业务骨干 |
17 | 张晓明 | 公司业务骨干 |
18 | 颜金薇 | 公司业务骨干 |
19 | 唐平 | 公司业务骨干 |
20 | 周华华 | 公司业务骨干 |
21 | 姜春光 | 公司业务骨干 |
22 | 李昌平 | 公司业务骨干 |
23 | 李凤洋 | 公司业务骨干 |
24 | 王尚君 | 公司业务骨干 |
25 | 崔安定 | 公司业务骨干 |
26 | 李宁 | 公司业务骨干 |
27 | 彭丽 | 公司业务骨干 |
28 | 李浩 | 公司业务骨干 |
29 | 张康 | 公司业务骨干 |
30 | 张燕 | 公司业务骨干 |
31 | 孙浩 | 公司业务骨干 |
32 | 欧阳敏 | 公司业务骨干 |
33 | 卢俊 | 公司业务骨干 |
34 | 王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35 | 纪晓宁 | 公司业务骨干 |
36 | 陈超 | 公司业务骨干 |
37 | 巫江涛 | 公司业务骨干 |
38 | 马一华 | 公司业务骨干 |
39 | 冯鑫 | 公司业务骨干 |
40 | 朴美善 | 公司业务骨干 |
41 | 朱秀明 | 公司业务骨干 |
42 | 刘晶 | 公司业务骨干 |
43 | 李俊凯 | 公司业务骨干 |
44 | 杨素琼 | 公司业务骨干 |
45 | 张辉 | 公司业务骨干 |
46 | 李海涛 | 公司业务骨干 |
47 | 胡从川 | 公司业务骨干 |
48 | 费晓菲 | 公司业务骨干 |
49 | 王亚平 | 公司业务骨干 |
50 | 封超 | 公司业务骨干 |
51 | 石斐 | 公司业务骨干 |
52 | 吴中兴 | 公司业务骨干 |
53 | 罗义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54 | 黎聪 | 公司业务骨干 |
55 | 王忠坚 | 公司业务骨干 |
56 | 阚长江 | 公司业务骨干 |
57 | 谢鑫斐 | 公司业务骨干 |
58 | 廖庆磊 | 公司业务骨干 |
59 | 牛家浩 | 公司业务骨干 |
60 | 王旭升 | 公司业务骨干 |
61 | 张因然 | 公司业务骨干 |
62 | 孟杰 | 公司业务骨干 |
63 | 张冬 | 公司业务骨干 |
64 | 杨帆 | 公司业务骨干 |
65 | 韩于朝 | 公司业务骨干 |
66 | 于光波 | 公司业务骨干 |
67 | 董龙哲 | 公司业务骨干 |
68 | 余向阳 | 公司业务骨干 |
69 | 潘超 | 公司业务骨干 |
70 | 张伟 | 公司业务骨干 |
71 | 耿陆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72 | 林国仙 | 公司业务骨干 |
73 | 吕吉 | 公司业务骨干 |
74 | 谢富荣 | 公司业务骨干 |
75 | 刘红艳 | 公司业务骨干 |
76 | 晁沛荫 | 公司业务骨干 |
77 | 白晓宁 | 公司业务骨干 |
78 | 胡仁华 | 公司业务骨干 |
79 | 姚宇 | 公司业务骨干 |
80 | 李道春 | 公司业务骨干 |
81 | 张旭 | 公司业务骨干 |
82 | 陈丽莎 | 公司业务骨干 |
83 | 宋海华 | 公司业务骨干 |
84 | 丁桂兵 | 公司业务骨干 |
85 | 范东明 | 公司业务骨干 |
86 | 陈东洲 | 公司业务骨干 |
87 | 王琳琳 | 公司业务骨干 |
88 | 刘一非 | 公司业务骨干 |
89 | 陈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90 | 李刚 | 公司业务骨干 |
91 | 邓云 | 公司业务骨干 |
92 | 孙裕 | 公司业务骨干 |
93 | 欧阳晓晨 | 公司业务骨干 |
94 | 张晓亮 | 公司业务骨干 |
95 | 倪达 | 公司业务骨干 |
96 | 罗鹏 | 公司业务骨干 |
97 | 吴丹 | 公司业务骨干 |
98 | 韩励 | 公司业务骨干 |
99 | 薛兵 | 公司业务骨干 |
100 | 刘群雄 | 公司业务骨干 |
101 | 于荣国 | 公司业务骨干 |
102 | 谢继 | 公司业务骨干 |
103 | 赵鑫 | 公司业务骨干 |
104 | 刘万超 | 公司业务骨干 |
105 | 郭亮 | 公司业务骨干 |
106 | 刘兆佳 | 公司业务骨干 |
107 | 还遥 | 公司业务骨干 |
108 | 张迪 | 公司业务骨干 |
109 | 王立 | 公司业务骨干 |
110 | 穆凌江 | 公司业务骨干 |
111 | 杨丽莎 | 公司业务骨干 |
112 | 杨忱瑛 | 公司业务骨干 |
113 | 陈明春 | 公司业务骨干 |
114 | 罗豪 | 公司业务骨干 |
115 | 冀兰天 | 公司业务骨干 |
116 | 杨波 | 公司业务骨干 |
117 | 肖昱 | 公司业务骨干 |
118 | 叶涛 | 公司业务骨干 |
119 | 辛伟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120 | 程龙 | 公司业务骨干 |
121 | 冯岩 | 公司业务骨干 |
122 | 张奎 | 公司业务骨干 |
123 | 王馨 | 公司业务骨干 |
124 | 陈小刚 | 公司业务骨干 |
125 | 丁金菊 | 公司业务骨干 |
126 | 赵英俊 | 公司业务骨干 |
127 | 孙景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128 | 严海波 | 公司业务骨干 |
129 | 袁叙 | 公司业务骨干 |
130 | 陈继刚 | 公司业务骨干 |
131 | 王进 | 公司业务骨干 |
132 | 张周峰 | 公司业务骨干 |
133 | 孙镇平 | 公司业务骨干 |
134 | 王明涛 | 公司业务骨干 |
135 | 江昊 | 公司业务骨干 |
136 | 景洪波 | 公司业务骨干 |
137 | 曾国燕 | 公司业务骨干 |
138 | 单骏 | 公司业务骨干 |
139 | 张志 | 公司业务骨干 |
140 | 彭安 | 公司业务骨干 |
141 | 赵刚 | 公司业务骨干 |
142 | 郭诚 | 公司业务骨干 |
143 | 谭诤 | 公司业务骨干 |
144 | 丁宁 | 公司业务骨干 |
145 | 陈翠凤 | 公司业务骨干 |
146 | 谷继兵 | 公司业务骨干 |
147 | 刘建业 | 公司业务骨干 |
148 | 周龙飞 | 公司业务骨干 |
149 | 李铮 | 公司业务骨干 |
150 | 邢文阳 | 公司业务骨干 |
151 | 王永奔 | 公司业务骨干 |
152 | 汪小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153 | 么东升 | 公司业务骨干 |
154 | 刘小飞 | 公司业务骨干 |
155 | 郜国栋 | 公司业务骨干 |
156 | 喻太峰 | 公司业务骨干 |
157 | 沙爽 | 公司业务骨干 |
158 | 雍文韬 | 公司业务骨干 |
159 | 吴伊昂 | 公司业务骨干 |
160 | 魏滢 | 公司业务骨干 |
161 | 沈阳 | 公司业务骨干 |
162 | 高飞 | 公司业务骨干 |
163 | 韩宪征 | 公司业务骨干 |
164 | 施济杰 | 公司业务骨干 |
165 | 姚春峰 | 公司业务骨干 |
166 | 张银林 | 公司业务骨干 |
167 | 张炼 | 公司业务骨干 |
168 | 宋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169 | 李东升 | 公司业务骨干 |
170 | 李永庆 | 公司业务骨干 |
171 | 段义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172 | 吴德鑫 | 公司业务骨干 |
173 | 汪涛 | 公司业务骨干 |
174 | 高勇 | 公司业务骨干 |
175 | 张宏熙 | 公司业务骨干 |
176 | 王刚 | 公司业务骨干 |
177 | 赵欣 | 公司业务骨干 |
178 | 赵大千 | 公司业务骨干 |
179 | 雷励 | 公司业务骨干 |
180 | 黄大鹏 | 公司业务骨干 |
181 | 赵黎波 | 公司业务骨干 |
182 | 方洪建 | 公司业务骨干 |
183 | 刘代昌 | 公司业务骨干 |
184 | 冯希龙 | 公司业务骨干 |
185 | 宋建峰 | 公司业务骨干 |
186 | 胡安妮 | 公司业务骨干 |
187 | 刘涛 | 公司业务骨干 |
188 | 刘宇 | 公司业务骨干 |
189 | 郑方印 | 公司业务骨干 |
190 | 王芝刚 | 公司业务骨干 |
191 | 丁林 | 公司业务骨干 |
192 | 赵斌 | 公司业务骨干 |
193 | 曹贞象 | 公司业务骨干 |
194 | 杨志伟 | 公司业务骨干 |
195 | 吕强 | 公司业务骨干 |
196 | 徐俊波 | 公司业务骨干 |
197 | 管斌 | 公司业务骨干 |
198 | 田海鹏 | 公司业务骨干 |
199 | 牛堃 | 公司业务骨干 |
200 | 沈学华 | 公司业务骨干 |
201 | 桂猛 | 公司业务骨干 |
202 | 黄峰 | 公司业务骨干 |
203 | 吴国峰 | 公司业务骨干 |
204 | 刘孝梅 | 公司业务骨干 |
205 | 朱伟 | 公司业务骨干 |
206 | 羊兆磊 | 公司业务骨干 |
207 | 刘爱华 | 公司业务骨干 |
208 | 徐广恩 | 公司业务骨干 |
209 | 王超 | 公司业务骨干 |
210 | 于霏 | 公司业务骨干 |
211 | 熊辉 | 公司业务骨干 |
212 | 胡静静 | 公司业务骨干 |
213 | 吴慧 | 公司业务骨干 |
214 | 惠培智 | 公司业务骨干 |
215 | 卜拥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216 | 王科平 | 公司业务骨干 |
217 | 闫学安 | 公司业务骨干 |
218 | 李浩 | 公司业务骨干 |
219 | 高超 | 公司业务骨干 |
220 | 马运华 | 公司业务骨干 |
221 | 王飞 | 公司业务骨干 |
222 | 金俊君 | 公司业务骨干 |
223 | 康凤岐 | 公司业务骨干 |
224 | 丁晓磊 | 公司业务骨干 |
225 | 仝森太 | 公司业务骨干 |
226 | 魏祺 | 公司业务骨干 |
227 | 杨顺普 | 公司业务骨干 |
228 | 周红星 | 公司业务骨干 |
229 | 叶卫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230 | 张宙 | 公司业务骨干 |
231 | 王凌 | 公司业务骨干 |
232 | 王旺 | 公司业务骨干 |
233 | 王龙云 | 公司业务骨干 |
234 | 高洋洋 | 公司业务骨干 |
235 | 许楠 | 公司业务骨干 |
236 | 史光明 | 公司业务骨干 |
237 | 程智刚 | 公司业务骨干 |
238 | 李栋 | 公司业务骨干 |
239 | 范昌虎 | 公司业务骨干 |
240 | 周芬林 | 公司业务骨干 |
241 | 白国良 | 公司业务骨干 |
242 | 靳虓 | 公司业务骨干 |
243 | 古永承 | 公司业务骨干 |
244 | 徐海荣 | 公司业务骨干 |
245 | 陈晨 | 公司业务骨干 |
246 | 朱健康 | 公司业务骨干 |
247 | 刘杰 | 公司业务骨干 |
248 | 吕燕 | 公司业务骨干 |
249 | 刘振华 | 公司业务骨干 |
250 | 罗永胜 | 公司业务骨干 |
251 | 熊元帅 | 公司业务骨干 |
252 | 姚冬 | 公司业务骨干 |
253 | 张冠振 | 公司业务骨干 |
254 | 沈建华 | 公司业务骨干 |
255 | 张苗 | 公司业务骨干 |
256 | 余辰东 | 公司业务骨干 |
257 | 常蓬勃 | 公司业务骨干 |
258 | 陈瑞 | 公司业务骨干 |
259 | 季红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260 | 夏鹏 | 公司业务骨干 |
261 | 吴枫 | 公司业务骨干 |
262 | 胡锐 | 公司业务骨干 |
263 | 路晖 | 公司业务骨干 |
264 | 方友维 | 公司业务骨干 |
265 | 高静 | 公司业务骨干 |
266 | 卢春源 | 公司业务骨干 |
267 | 顾鑫 | 公司业务骨干 |
268 | 王琳 | 公司业务骨干 |
269 | 周继华 | 公司业务骨干 |
270 | 彭家银 | 公司业务骨干 |
271 | 何剑 | 公司业务骨干 |
272 | 许劲松 | 公司业务骨干 |
273 | 杨文海 | 公司业务骨干 |
274 | 屠伟国 | 公司业务骨干 |
275 | 卢中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276 | 叶青 | 公司业务骨干 |
277 | 王剑 | 公司业务骨干 |
278 | 吴琳娜 | 公司业务骨干 |
279 | 王日明 | 公司业务骨干 |
280 | 王文彬 | 公司业务骨干 |
281 | 杨伯辉 | 公司业务骨干 |
282 | 樊海彬 | 公司业务骨干 |
283 | 刘敏 | 公司业务骨干 |
284 | 曹欢 | 公司业务骨干 |
285 | 朱常松 | 公司业务骨干 |
286 | 唐喜 | 公司业务骨干 |
287 | 赵磊 | 公司业务骨干 |
288 | 车刚健 | 公司业务骨干 |
289 | 胡韬 | 公司业务骨干 |
290 | 李传玖 | 公司业务骨干 |
291 | 蒋双凤 | 公司业务骨干 |
292 | 王喆 | 公司业务骨干 |
293 | 李锴 | 公司业务骨干 |
294 | 陈明忠 | 公司业务骨干 |
295 | 张为松 | 公司业务骨干 |
296 | 徐东峰 | 公司业务骨干 |
297 | 许科 | 公司业务骨干 |
298 | 蒋清华 | 公司业务骨干 |
299 | 周传举 | 公司业务骨干 |
300 | 郑春雨 | 公司业务骨干 |
301 | 付云路 | 公司业务骨干 |
302 | 牟振宁 | 公司业务骨干 |
303 | 陈晓 | 公司业务骨干 |
304 | 彭佩基 | 公司业务骨干 |
305 | 郭永锋 | 公司业务骨干 |
306 | 周尧 | 公司业务骨干 |
307 | 李绍锋 | 公司业务骨干 |
308 | 肖雪如 | 公司业务骨干 |
309 | 石金锋 | 公司业务骨干 |
310 | 祁娟 | 公司业务骨干 |
311 | 王军 | 公司业务骨干 |
312 | 袁建亮 | 公司业务骨干 |
313 | 杨琳 | 公司业务骨干 |
314 | 吴清政 | 公司业务骨干 |
315 | 张凯 | 公司业务骨干 |
316 | 于哲 | 公司业务骨干 |
317 | 李金龙 | 公司业务骨干 |
318 | 代康 | 公司业务骨干 |
319 | 戴华亮 | 公司业务骨干 |
320 | 张瑾 | 公司业务骨干 |
321 | 刘振海 | 公司业务骨干 |
322 | 杜军建 | 公司业务骨干 |
323 | 曾红 | 公司业务骨干 |
324 | 夏应文 | 公司业务骨干 |
325 | 崔新峰 | 公司业务骨干 |
326 | 王磊 | 公司业务骨干 |
327 | 曾君杰 | 公司业务骨干 |
328 | 张宏 | 公司业务骨干 |
329 | 王凯 | 公司业务骨干 |
330 | 姚刚 | 公司业务骨干 |
331 | 侯传统 | 公司业务骨干 |
332 | 高冬冬 | 公司业务骨干 |
333 | 卞晓宇 | 公司业务骨干 |
334 | 张妥 | 公司业务骨干 |
335 | 王鹏超 | 公司业务骨干 |
336 | 兰德 | 公司业务骨干 |
337 | 叶东东 | 公司业务骨干 |
338 | 周佳 | 公司业务骨干 |
339 | 刘淼 | 公司业务骨干 |
340 | 李扬凯 | 公司业务骨干 |
341 | 石涵光 | 公司业务骨干 |
342 | 秦超 | 公司业务骨干 |
343 | 郭佳 | 公司业务骨干 |
344 | 叶兵 | 公司业务骨干 |
345 | 黄佰川 | 公司业务骨干 |
346 | 任新刚 | 公司业务骨干 |
347 | 郑显文 | 公司业务骨干 |
348 | 胡涛 | 公司业务骨干 |
349 | 黎辉勇 | 公司业务骨干 |
350 | 刘风雨 | 公司业务骨干 |
351 | 陈正华 | 公司业务骨干 |
352 | 李慧 | 公司业务骨干 |
353 | 耿建峰 | 公司业务骨干 |
354 | 吕日 | 公司业务骨干 |
355 | 陈正良 | 公司业务骨干 |
356 | 刘宇 | 公司业务骨干 |
357 | 袁立权 | 公司业务骨干 |
358 | 邱文坡 | 公司业务骨干 |
359 | 戴远威 | 公司业务骨干 |
360 | 江宇浩 | 公司业务骨干 |
361 | 张金辉 | 公司业务骨干 |
362 | 李溦 | 公司业务骨干 |
363 | 何昭霖 | 公司业务骨干 |
364 | 杨庆 | 公司业务骨干 |
365 | 邵永春 | 公司业务骨干 |
366 | 李晖 | 公司业务骨干 |
367 | 李占富 | 公司业务骨干 |
368 | 李芳 | 公司业务骨干 |
369 | 葛李欣 | 公司业务骨干 |
370 | 施大为 | 公司业务骨干 |
371 | 王帅 | 公司业务骨干 |
372 | 王俊林 | 公司业务骨干 |
373 | 杨巨前 | 公司业务骨干 |
374 | 杨平 | 公司业务骨干 |
375 | 沈建 | 公司业务骨干 |
376 | 张万青 | 公司业务骨干 |
377 | 卞登奎 | 公司业务骨干 |
378 | 许英磊 | 公司业务骨干 |
379 | 任刚刚 | 公司业务骨干 |
380 | 赵伟娟 | 公司业务骨干 |
381 | 周礼兵 | 公司业务骨干 |
382 | 山海丰 | 公司业务骨干 |
383 | 程定山 | 公司业务骨干 |
384 | 邵金龙 | 公司业务骨干 |
385 | 邵长春 | 公司业务骨干 |
386 | 柴作朋 | 公司业务骨干 |
387 | 周利 | 公司业务骨干 |
388 | 曹振亚 | 公司业务骨干 |
389 | 贾瑞 | 公司业务骨干 |
390 | 王林翰 | 公司业务骨干 |
391 | 王厚保 | 公司业务骨干 |
392 | 陈明杰 | 公司业务骨干 |
393 | 于在宇 | 公司业务骨干 |
394 | 汤轲 | 公司业务骨干 |
395 | 卞波 | 公司业务骨干 |
396 | 吉锋 | 公司业务骨干 |
397 | 王鹏 | 公司业务骨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