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11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上,董事李自学先生、徐子阳先生、李步青先生、顾军营先生、诸为民先生、方榕女士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3名,实际表决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关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由于原激励对象76人已离职、6人退休,均已不再满足成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将取消上述共82人继续参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717,060份将由公司无偿收回并注销。
(2)由于激励对象10人在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受到公司记过或以上处分、5人2022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不符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上述15人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45,682份将由公司无偿收回并注销。
经过上述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5,826名调整为5,729名,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50,317,018份调整为49,454,276份。
2、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5,729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使49,454,276份股票期权。
3、同意公司对共计6,045,393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注销相关事宜,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具体注销情况如下:
(1)上述的第三个行权期开始行权前出现的调整事项,公司需注销862,742份股票期权。
(2)截至2023年11月3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结束,尚有5,182,651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当期未行权的5,182,651份股票期权将作废,由公司无偿收回并注销。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