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11月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后续按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