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要求。本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10月21日,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学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二〇二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