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董事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长辞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陈德芳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德芳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3、陈德芳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袁 立 耿建新 谢兴国
二○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