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候选人张亮先生、孙飞先生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候选人张亮先生、孙飞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袁 立 耿建新 谢兴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