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董事、监事、高管对半年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签 名 签 名
董 事 长:纪 巍
董 事:单 钧 董 事:杜晓东
独立董事:袁 立 独立董事:耿建新
独立董事:谢兴国 董 事:徐 舟
董 事:张 亮 董 事:孙 飞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董事、监事、高管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签 名
监事会召集人: 李正安
监 事: 蔡建芳
监 事: 罗 乐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签 名 | 签 名 | |||
总经理: | 单 钧 | |||
纪委书记: | 张斌华 | 副总经理: | 杜晓东 | |
副总经理: | 王新庆 | 副总经理: | 王晓冰 |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倪 静 | 副总经理: | 陈 翔 | ||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