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立信”)审计资质及2023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 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服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合并、国内分子公司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有关强制性审计事项。
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和《 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立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10月17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续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11月17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立信项目组进行了关于2023年年报的第一次沟通,听取了立信项目组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此外还就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独立性进行沟通。
3、2024年1月29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工作进行了第一次督促,督促立信项目组2月9日前按
照年审工作计划安排完成现场审计工作;《2024年2月26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工作进行了第二次督促,督促立信项目组2024年3月5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初稿。
4、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与立信项目组进行了关于2023年年报的第二次沟通,听取了立信项目组审计过程中的重要审计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关注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5、2024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