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5-01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八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八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同日公告2025-015号《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5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63,000万元。(1)公司预计与中国电子、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销售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1,000万元、劳务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2025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500万元;预计2024年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47,000万元,此等合同将于原租赁期届满或实际发生时签署。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14号公告
第2页 共2页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4票,关联董事戴湘桃先生、郭涵冰先生、许明辉女士、郑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