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1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完成,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延长至2025年12月1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事项尚须交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