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华侨城A(000069)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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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立场,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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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一江、沙振权、宋 丁、张钰明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