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关于“21侨城01”回售申报情况公告
149342债券简称:
侨城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侨城
”回售申报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分别于2023年11月24日、11月27日、11月28日披露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侨城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侨城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侨城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1侨城01”)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在回售登记期(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仅限交易日)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1侨城01”债券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1月11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1侨城01”回售申报数量为19,500,000.00张,回售金额为1,950,000,00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500,000.00张。
发行人不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回售债券将全部注销。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侨城01”回售申报情况公告》之盖章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