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关于“21侨城01”回售结果公告(3)
149342债券简称:
侨城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侨城
”回售结果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分别于2023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披露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侨城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侨城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侨城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
侨城
”)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在回售登记期(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仅限交易日)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侨城
”债券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张(不含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侨城
”的合计回售数量为19,500,000张,回售金额为1,950,000,00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500,000张。“21侨城01”设置回售撤销,撤销回售数量为0张,撤销回售金额为0元;本次撤销回售后,未回售债券数量为500,000张。
公司已将“21侨城01”回售部分债券应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该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2024年1月11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
中。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