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离任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股网  2024-04-08  华侨城A(000069)公司公告

债券简称:21侨城02 债券代码:149343债券简称:21侨城04 债券代码:149354债券简称:21侨城05 债券代码:149438债券简称:21侨城06 债券代码:14943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离任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一、公司债券核准及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1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63号”文核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88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债券存续债券分别为发行人于2021年1月发行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侨城01”、“21侨城02”),发行规模为25亿元;于2021年1月发行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1侨城03”、“21侨城04”),发行规模20亿元;于2021年4月发行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1侨城05”、“21侨城06”),发行规模17.6亿元。

二、重大事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发行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董事、总裁离任的事项公告如下:

发行人于近日披露《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裁离任的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收到公司董事、总裁王晓雯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晓雯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王晓雯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王晓雯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总裁空缺期间,将由公司副董事长刘凤喜先生代行总裁职责。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总裁聘任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晓雯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385,174 股,其所持股份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司董事会向王晓雯女士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以及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所做出的的重要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与衷心的感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董事、总裁王晓雯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发行人总裁空缺期间,将由发行人副董事长刘凤喜先生代行总裁职责,发行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总裁聘任工作。本次发行人董事、总裁王晓雯女士的辞任不会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慧芳

联系电话:010-50911206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