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及后续重新供地事宜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及后续重新供地事宜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土地收储及后续重新供地的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天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公司”)位于武汉市洪山区杨春湖高铁商务区一宗土地约105.32亩,原计划建设成为集高端产业聚集的地铁上盖TOD项目(以下简称“TOD项目”)。综合考量产业招商及房地产市场情况,政府部门拟通过“收、调、供”联动方式,对TOD项目土地进行收储,将原商办为主、住宅为辅的建设指标调整为住宅为主、商办为辅,调规后的土地进行公开市场招拍挂。土地收储并调整规划后,启动土地供应程序,重新供地面积即收储土地面积,土地出让价格根据调规后指标重新评估。后续,天创公司计划通过招拍挂方式参与调规后的土地竞买。同时,TOD项目已完成规划调整论证,并于2024年10月21日挂网公示,已于2024年11月19日完成公示,具备调规条件。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总裁办公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土地收储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单位,为政府管理机构,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收储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收储土地位于洪山区团结大道、绿岛西路、沙湖北路、信和西路围合区域,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服务、公园与绿地,《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鄂(2021)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137633号,收储土地面积为70214.09平方米,合约为105.32亩(以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实测面积为准)。
土地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涉及标的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本次收储地块所涉收储补偿金额拟根据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单位委托第三方土地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土地价值评估执行,最终金额以政府评估结果和审计意见为准,收储地块实测面积有变化的,按实测面积计算收储补偿总额。
四、本次土地收储及后续重新供地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TOD项目土地收储及重新供地,若后续公司通过招拍挂竞得土地,将有助于增强公司流动性,改善货源结构,提高公司
运营和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同时,如后期未能竞得土地,公司仍能获取收储补偿款,实现商办土地资产盘活。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本次事项产生的款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视合同履约情况而定,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数额将以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