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26  华侨城A(00006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5-1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9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

(二)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提案。根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5:00,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海景嘉途酒店3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宋丁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94人,代表股份:

4,058,057,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0.48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共24人,代表股份3,925,401,9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8.837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570人,代表股份132,655,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650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4,026,806,42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2299%;反对16,873,40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4158%;弃权14,377,63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35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243,919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77.2711%;反对16,873,40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2.2720%;弃权14,377,63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4568%。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4,026,240,92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2160%;反对17,476,50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4307%;弃权14,340,0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35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678,419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76.8599%;反对17,476,50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2.7107%;弃权14,340,0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4295%。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4,026,478,22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2218%;反对17,644,90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4348%;弃权13,934,3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34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915,719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77.0324%;反对17,644,90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2.8331%;弃权13,934,3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1344%。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4,024,341,47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1692%;反对19,587,40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4827%;弃权14,128,57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34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778,969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75.4784%;反对19,587,40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4.2459%;弃权14,128,57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2757%。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5,013,92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76.3766%;反对16,428,10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1.9481%;弃权16,052,9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1.67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013,92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76.3766%;反对16,428,10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1.9481%;弃权16,052,9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1.6753%。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5-2026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9,147,84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79.3832%;反对13,322,779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6896%;弃权15,024,3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927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147,84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79.3832%;反对13,322,779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6896%;弃权15,024,3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927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5-2026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3,990,108,07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8.3256%;反对53,160,60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3100%;弃权14,788,77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36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545,57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50.5805%;反对53,160,60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38.6637%;弃权14,788,77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7559%。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八)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2026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4,024,020,03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1612%;反对18,569,398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4576%;弃权15,468,028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381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457,52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75.2446%;反对18,569,398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3.5055%;弃权15,468,028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1.2499%。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5-2026年度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4,021,179,23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9.0912%;反对19,841,399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4889%;弃权17,036,8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41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616,725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73.1785%;反对19,841,399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14.4306%;弃权17,036,8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2.3909%。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十)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3,982,597,70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98.1405%;反对62,441,4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5387%;弃权13,018,3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32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035,19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45.1182%;反对62,441,4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45.4136%;弃权13,018,327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468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晓敏、李威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纪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