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5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2025-2026 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5-2026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532.64 亿元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 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审批预留担保额度的 使用。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策,同 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来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来 仪”)使用预留的担保额度1.406 亿元。调整后,公司2025-2026 年度为淄博来仪提供担保的额度由0 亿元调整为1.406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淄博来仪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80%股份。 该公司成立于2019 年2 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山大
道以东、鲁泰大道以南、中润大道以北,法定代表人为张大磊, 注册资本为0.1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 2026 年5 月末资产总额11.09 亿元,负债总额16.88 亿元(流 动负债总额16.88 亿元),净资产-5.79 亿元; 2026 年1-5 月实 现营业收入0.11 亿元,净利润-0.19 亿元。截至2026 年5 月末, 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淄博来仪银行借款3.51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除上述事项外,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 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为淄博来仪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展房地产“白名单”项目 贷款接续业务按实际贷款余额提供80%担保,当前担保对应债权 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6 亿元。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是对控 股子公司淄博来仪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 本次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 年5 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257.7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55%,无逾期担保金
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