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49427 债券简称:21特信01债券代码:149665 债券简称:21特信02债券代码:149666 债券简称:21特信0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
书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本次债券全称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无担保,发行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于2021年3月26日起息,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第二期发行总额为7亿元人民币,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其中3亿元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一),4亿元为5年期(品种二),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于2021年10月21日起息,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3 9号),因发行人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发行人立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已采取定期及不定期重大事项披露提醒、风险核查等措施督促发行人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根据监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202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