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章程》修订对照表
《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已全部转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变更,同时为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公司就对外投资行为内容进行了补充,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4,578,958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344,760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44,578,95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44,578,958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900,344,76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00,344,760股。 |
(新增)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投资行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主业范围以外的投资项目; (二) 除以下情形在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 ① 对在香港地区、澳门地区成立的企业在本地区的主业投资,可视为境内投资进行管理; ② 企业投资行为发生在香港地区、澳门地区,但被投标的主要资产和经营活动在境内(80%以上营业收入来自于境内),可视为境内投资进行管理。 (三) 与非国有经济主体进行合资、合作或交易,且国有经济主 |
体(市属国企、央企、其他地方国企)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项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