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2022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特信01 | 债券代码:149427.SZ |
债券简称:21特信02 | 债券代码:149665.SZ |
债券简称:21特信03 | 债券代码:149666.SZ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重点声明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以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为信息来源,编制本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点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 5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8
第四章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 ...... 11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13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4
第七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15
第八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6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7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18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 指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国信证券/受托管理人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注:报告中,如部分财务数据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则该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SDG Information Co., Ltd.
二、债券基本情况
(一)21特信01
1、债券名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为21特信01,代码为149427.SZ。
3、发行规模及利率:人民币1.0亿元,发行利率为4.30%。
4、债券余额:人民币1.0亿元,本年度利率为4.30%。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发末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6、起息日:2021年03月26日。
7、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二)21特信02
1、债券名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为21特信02,代码为149665.SZ。
3、发行规模及利率:人民币3.0亿元,发行利率为3.50%。
4、债券余额:人民币3.0亿元,本年度利率为3.50%。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
6、起息日:2021年10月21日。
7、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三)21特信03
1、债券名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及代码: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为21特信03,代码为149666.SZ。
3、发行规模及利率:人民币4.0亿元,发行利率为3.60%。
4、债券余额:人民币4.0亿元,本年度利率为3.60%。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6、起息日:2021年10月21日。
7、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约定,通过访谈、查阅获取发行人相关资料、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等方式持续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资信状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管理人已于2022年2月15日就发行人预计发生重大亏损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2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已于2022年5月9日就发行人调整投资者适当性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2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已于2022年6月20日就发行人公告21特信02、21特信03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2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已于2022年7月25日就发行人告陈传荣合同诈骗一案立案及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2年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已于2022年10月12日就发行人转让产业基金份额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2年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光纤、光缆、光纤预制棒、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光器件、配线产品、宽带多媒体设备、光网络单元、高低压配电产品、开关电源、智能监控产品、在线监控系统、光纤传感系统及设备、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销售;消防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及系统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电器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信终端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数据中心系列产品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护;智能弱电及数据中心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施工及维护;综合布线产品、电力电缆、电力通信光缆、金具及附件、导线、铝包钢绞线、光纤复合电缆的生产(生产项目另办执照);通信设备系统工程(含物联网智能管理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调试,咨询,计算机软硬技术及软件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和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通讯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节能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输变电、配电、通信工程总承包;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动化设备应用技术的开发;自有物业租赁经营。(以上生产项目另办执照);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辆停放服务。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业务情况
发行人立足于光通信主导产业,顺应行业趋势,逐渐发展形成线缆制造、光电制造、科技融合和智慧服务四个业务板块,紧扣“产品+服务”的“十四五”规划新定位,围绕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客户提供多领域信息化专业解决方案。发行人在华南、西南、华东、华北、西北等多地设有产业基地,全资、控股子公司十余家,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构建了完备的销售与服务体系。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发行人2022年营业收入完成419,161万元,同比减少8.70%;利润总额6,5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668万元;净利润5,3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6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172万元,利润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1)纤缆板块订单销售价格有所回升,光纤光缆业务较上年同期大幅减亏;(2)本期出售基金份额取得投资收益;(3)去年同期处置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赌期内原股东经营不善导致产生的大额资产减值。
三、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同比变动 |
总资产 | 787,302.31 | 832,383.27 | -5.42% |
流动资产合计 | 494,700.38 | 555,979.76 | -11.0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2,601.94 | 276,403.51 | 5.86% |
总负债 | 550,713.32 | 580,329.85 | -5.10% |
流动负债合计 | 364,936.16 | 348,880.31 | 4.6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5,777.16 | 231,449.54 | -19.7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6,589.00 | 252,053.42 | -6.14%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9,631.24 | 197,717.98 | -9.15% |
营业总收入 | 419,161.12 | 459,083.85 | -8.70% |
营业总成本 | 420,158.42 | 471,282.13 | -10.85%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27.28 | -61,845.33 | 102.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78.15 | -57,773.11 | 121.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94.90 | -36,568.77 | 74.0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075.43 | -20,182.58 | -489.9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969.56 | 176,178.62 | -64.83% |
(二)发行人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度/末 | 2021年度/末 | 同比变动 |
流动比率 | 1.36 | 1.59 | -14.94% |
速动比率 | 1.03 | 1.32 | -22.39% |
资产负债率 | 69.95% | 69.72% | 0.33%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第四章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一)21特信01
发行人发行了21特信0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21特信02
发行人发行了21特信0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三)21特信03
发行人发行了21特信03,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0亿元。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1特信01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亿元。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
(二)21特信02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亿元。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因募集说明书约定偿还的有息负债明细可以灵活调整,发行人已披露《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三)21特信03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亿元。
发行人已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因募集说明书约定偿还的有息负债明细可以灵活调整,发行人已披露《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21特信01
发行人已在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不存在异常。
(二)21特信02
发行人已在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不存在异常。
(三)21特信03
发行人已在杭州银行深圳科技支行,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笋岗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不存在异常。
四、募集资金使用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于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集说明书约定偿还的有息负债明细可以灵活调整,发行人已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定期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付息兑付等相关公告。
二、临时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了以下临时公告,受托管理人已出具相应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序号 | 披露主体 | 披露内容 |
1 | 发行人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业绩预告 |
2 | 受托管理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发生重大亏损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3 | 发行人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4 | 发行人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5 | 发行人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
6 | 发行人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公告 |
7 | 受托管理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投资者适当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8 | 发行人 | 关于子公司转让产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9 | 受托管理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产业基金份额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10 | 发行人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11 | 受托管理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12 | 发行人 | 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13 | 发行人 | 关于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14 | 受托管理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告陈传荣合同诈骗一案立案及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各项债务均已按时偿还。结合发行人过去及现在的债务履行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较强。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尚可,资信情况较好,贷款偿还率及利息偿付率均为100%。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为1.36,速动比率为1.03,资产负债率为
69.95%,均处于合理水平,偿债能力尚可。
第七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本次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变更、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一)21特信01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无信用增进安排。
(二)21特信02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了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报告期内,发行人本期债券增信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已按时支付应付付息资金,担保人无需执行增信机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增信机制有效。
(三)21特信03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了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本期债券增信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已按时支付应付付息资金,担保人无需执行增信机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增信机制有效。
二、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变更、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均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承诺一致。
第八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1特信01、21特信02、21特信03已完成2022年付息工作,发行人按时支付应付付息资金。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相关债券不存在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第十章 其他事项
一、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3 年 5 月 7 日发布《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此外,由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发行人追溯调整了 2015 年度至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深圳证监局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对发行人采取出示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二、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已对相关重大事项及时跟进,并于2022年7月25日就发行人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事项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2年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于2023年5月11日就发行人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事项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