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26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四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额度以宁波银行深圳分行最终批复为准。
公司前次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获得的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