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15  海王生物(000078)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人预计2023年度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临时周转资金。借款利率不超过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利率水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局在审议此事项前已将该事项提交我们事前审核,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2023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河南国联的财务资助主要是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所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因转让持有河南国联的股权从而导致对河南国联的经营性借款被动变为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各方已对财务资助借款的偿还安排做了约定,同时公司与保证人吴和谦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可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可控。

本次董事局审议该财务资助事项程序合法有效,财务资助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意见。独立董事:章卫东、张华、王焕军2023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