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王: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证券简称:ST海王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延续构成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投资: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安徽海王集团: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湖北海王集团:湖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海王:黑龙江省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深业医药: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朋泰医药:湖北海王朋泰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海王天成:安徽海王天成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韶关海王:海王(韶关)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投资与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银河投资持有的深业医药6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银河投资不再持有深业医药的股权,深业医药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二)为湖北海王朋泰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海王集团与湖北康泽利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湖北康泽利医疗
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湖北海王集团持有的朋泰医药7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湖北海王集团不再持有朋泰医药的股权,朋泰医药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为安徽海王天成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海王集团与海王天成的小股东刘叶西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股东刘叶西收购安徽海王集团持有的海王天成8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徽海王集团不再持有海王天成的股权,海王天成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四)为海王(韶关)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投资与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韶关海王的小股东彭育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收购银河投资持有的韶关海王7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银河投资不再持有韶关海王的股权,韶关海王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截至目前,公司为深业医药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8.89万元,为朋泰医药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4万元,为海王天成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90万元,为韶关海王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因信贷审批等原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相关方签署转让协议时,无法解除授信担保,鉴于公司约定了反担保措施并考虑到公司担保风险,公司提请权力机构审议对上述公司的担保事项,本事项构成对外担保,担保期限至上述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上述事项业经公司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公司对深业医药、朋泰医药、海王天成、韶关海王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被担保方目前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8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南天社区笋岗西路2008号中成体育大厦13层
4、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5、注册资本:1,050万元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医药商业流通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 股权转让前 | 股权转让后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630 | 60 | 0 | 0 |
| 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420 | 40 | 1,050 | 100 |
| 合计 | 1,050 | 100 | 1,050 | 100 |
、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深业医药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深业医药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晓勇。
、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深业医药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科目 | 2025年末/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3月末/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7,672.01 | 26,638.59 |
| 负债总额 | 24,827.17 | 23,614.37 |
| 净资产 | 2,844.84 | 3,024.22 |
| 营业收入 | 75,172.14 | 16,553.47 |
| 净利润 | 1,142.81 | 179.37 |
、经查询,深业医药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北海王朋泰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海王朋泰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
月
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汉川市霍城大道
号滨湖名邸商业
号
4、法定代表人:祁波
5、注册资本:1,800万元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医药商业流通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 股权转让前 | 股权转让后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湖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260 | 70 | 0 | 0 |
| 张勇 | 180 | 10 | 180 | 10 |
| 安陆泰朋医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60 | 20 | 360 | 20 |
| 湖北康泽利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1,260 | 70 |
| 合计 | 1,800 | 100 | 1,800 | 100 |
、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朋泰医药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朋泰医药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勇。
、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朋泰医药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科目 | 2025年末/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3月末/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657.96 | 8,388.08 |
| 负债总额 | 5,756.32 | 5,455.00 |
| 净资产 | 2,901.65 | 2,933.08 |
| 营业收入 | 6,056.70 | 1,411.38 |
| 净利润 | 200.98 | 31.43 |
、经查询,朋泰医药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安徽海王天成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安徽海王天成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
月
日
、注册地点:滁州市怡亭南路
号
、法定代表人:鲍炳勇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医药商业流通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 股权转让前 | 股权转让后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2,400 | 80 | 0 | 0 |
| 刘叶西 | 600 | 20 | 3,000 | 100 |
| 合计 | 3,000 | 100 | 3,000 | 100 |
8、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海王天成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海王天成的实际控制人为刘叶西。
9、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海王天成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科目 | 2025年末/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3月末/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4,670.15 | 18,307.51 |
| 负债总额 | 12,487.88 | 16,084.63 |
| 净资产 | 2,182.28 | 2,222.87 |
| 营业收入 | 13,495.76 | 1,935.80 |
| 净利润 | -1,020.13 | 40.59 |
11、经查询,海王天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海王(韶关)医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海王(韶关)医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3月29日
3、注册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12层(仅作办公室使用)
4、法定代表人:杜学东
5、注册资本:1,800万元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医药商业流通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 股权转让前 | 股权转让后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1,260 | 70 | 0 | 0 |
| 彭育平 | 540 | 30 | 540 | 30 |
| 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0 | 0 | 1,260 | 70 |
| 合计 | 1,800 | 100 | 1,800 | 100 |
、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韶关海王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韶关海王的实际控制人为彭睿。
、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韶关海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科目 | 2025年末/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3月末/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634.41 | 7,744.80 |
| 负债总额 | 5,482.84 | 5,589.79 |
| 净资产 | 2,151.57 | 2,155.01 |
| 营业收入 | 9,229.85 | 2,144.14 |
| 净利润 | 110.71 | 3.44 |
、经查询,韶关海王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公司目前实际提供的担保情况及延续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被担保单位 | 授信银行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 深业医药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388.89 | 2025/8/22 | 2028/8/22 |
| 朋泰医药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80 | 750 | 2024/6/27 | 2027/6/27 |
| 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84 | 2024/2/29 | 2027/2/25 | ||
| 海王天成 | 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琅琊支行 | 1,990 | 500 | 2024/3/15 | 2027/3/26 |
| 490 | 2025/6/27 | 2026/6/27 |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2025/8/7 | 2026/8/7 | ||
| 韶关海王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 | 4,000 | 201.00 | 2024/6/19 | 2026/6/18 |
| 490.00 | 2024/11/8 | 2026/11/7 | |||
| 100.00 | 2024/11/18 | 2026/11/17 |
| 被担保单位 | 授信银行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 490.00 | 2025/6/26 | 2027/6/25 | |||
| 239.00 | 2026/4/3 | 2028/4/2 | |||
| 100.00 | 2026/4/15 | 2028/4/14 | |||
| 100.00 | 2026/4/20 | 2028/4/19 | |||
| 100.00 | 2026/4/23 | 2028/4/22 | |||
| 180.00 | 2026/4/29 | 2028/4/28 |
2、担保延续原因及到期日
(1)因信贷审批等原因,在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投资与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解除上述授信担保,故导致公司构成对外担保。深业医药应于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完全解除公司为其债务所提供的担保责任。
(2)因信贷审批等原因,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海王集团与湖北康泽利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湖北康泽利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无法解除上述授信担保,故导致公司构成对外担保。朋泰医药应于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十日内完全解除公司为其债务所提供的担保责任。
(3)因信贷审批等原因,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海王集团与海王天成的小股东刘叶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海王天成无法解除上述授信担保,故导致公司构成对外担保。海王天成应于2027年3月26日前完全解除公司为其债务所提供的担保责任。
(4)因信贷审批等原因,在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投资与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彭育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时,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无法解除上述授信担保,故导致公司构成对外担保。韶关海王应在交割日后30日内完全解除公司为其债务所提供的担保责任。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深业医药及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银河投资所持深业医药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之日起3个月内,完全解除海
王生物为深业医药对外债务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且使海王生物免于因深业医药对外债务而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及其风险。且在海王生物为深业医药对外银行贷款融资担保解除之前,深业医药承诺不得增加海王生物所担保主债权的实际发生额。朋泰医药、湖北康泽利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安陆泰朋医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张勇承诺于双方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十日内完全解除湖北海王集团及海王生物为朋泰医药对外债务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且使湖北海王集团及海王生物免于因朋泰医药对外债务而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及其风险;且在湖北海王集团及海王生物为朋泰医药对外银行贷款融资担保解除之前,不得增加湖北海王集团及海王生物所担保主债权的实际发生额。
海王天成、股东刘叶西承诺:借款到期时完全解除安徽海王集团及海王生物为海王天成对外债务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且使安徽海王集团及海王生物免于因海王天成对外债务而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及其风险;且在安徽海王集团及海王生物为海王天成对外银行贷款融资担保解除之前,刘叶西、海王天成保证海王天成不得增加安徽海王集团及海王生物所担保主债权的实际发生额。
韶关海王承诺:在交割日后30日内,韶关海王有义务完全解除海王生物为韶关海王对外债务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且使海王生物免于因韶关海王对外债务而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及其风险。且在海王生物为韶关海王对外银行贷款融资担保解除之前,韶关海王承诺不得增加海王生物所担保主债权的实际发生额。
五、其他说明
1、提供担保的原因、影响及风险
公司近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深业医药、朋泰医药、海王天成、韶关海王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信贷审批等原因,上述公司分别与公司签署解除合作协议时,无法解除上述授信担保,且公司与上述公司约定了一定的反担保措施,上述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可以降低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同意延续对上述公司的担保,担保期限至公司对上
述公司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被担保方提供的保障措施
(1)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人刘晓勇及深业医药将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如下保障措施:
1、如因深业医药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解除海王生物的担保责任,给海王生物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深业医药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深业医药未按时偿还融资款,海王生物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则深业医药除了向海王生物赔偿全部代偿款外,还应以代偿款为基数自海王生物代偿之日起按照年化8%的标准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并赔偿海王生物为应对追责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深业医药应于海王生物遭受损失或支付代偿款后三日内向银河投资及海王生物支付赔偿款或代偿款及全部费用,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刘晓勇对深业医药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三年,自深业医药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2、刘晓勇同意为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包括不限于股权转让款支付、融资担保的解除、资金占用费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刘晓勇同意为深业医药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包括不限于融资担保的解除、往来款的偿还、代偿款的赔偿、资金占用费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深业医药承诺在银河投资所持深业医药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后7个工作日内,向海王生物提供深业医药名下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以保证本协议项下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深业医药全部义务的实现。
4、连带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均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张勇、湖北康泽利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安陆泰朋医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朋泰医药将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如下保障措施:
1、若逾期未解除湖北海王集团及海王生物的担保,则自逾期之日起,朋泰医药应以剩余担保债权本金总额为基数,按照每月1%的标准向海王生物支付担保费,直至全部担保解除为止。
2、若未能按约定解除湖北海王集团及海王生物为朋泰医药对外债务所提供
的任何形式的担保,朋泰医药同意立即将其公司账面价值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予湖北海王集团及海王生物以担保自身在本协议项下负有的责任和义务。朋泰医药承诺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真实、合法、有效,并于提供质押时与湖北海王集团及海王生物签订正式《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同时提供应收账款清单及相应对账确权文件)并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若朋泰医药质押的应收账款在质押期间出现减值、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等情形,朋泰医药应在3日内补充提供等值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担保。
3、如因朋泰医药未按协议约定按时解除湖北海王集团及海王生物担保责任或未按时偿还借款,导致湖北海王集团或海王生物承担担保责任或遭受损失的,由朋泰医药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朋泰医药未按时偿还融资款,湖北海王集团或海王生物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则朋泰医药除了赔偿全部代偿款外,还应以代偿款为基数自代偿之日起按照年化8%的标准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并赔偿为应对追责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朋泰医药应于湖北海王集团或海王生物遭受损失或支付代偿款后三日内支付赔偿款或代偿款及全部费用,湖北海王集团或海王生物同时可行使质押权。
(3)滁州市创业电子制造厂、滁州市天成老年安养院有限公司、刘叶西及海王天成将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如下保障措施:
1、如因海王天成未按协议约定按时解除安徽海王集团和海王生物担保责任,给安徽海王集团或海王生物承担担保责任或遭受损失的,由海王天成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因海王天成未按时偿还融资款,安徽海王集团或海王生物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则海王天成除了向安徽海王集团或海王生物赔偿全部代偿款外,还应以代偿款项为基数自安徽海王集团或海王生物代偿之日起按照年化8%的标准向安徽海王集团或海王生物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并赔偿安徽海王集团或海王生物为应对追责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海王天成应于安徽海王集团或海王生物遭受损失或支付代偿款后三日内向安徽海王集团或海王生物支付赔偿款或代偿款及全部费用,刘叶西对海王天成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刘叶西同意将其持有的滁州市天成老年安养院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予安徽海王集团,作为刘叶西及海王天成履行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担保。
3、海王天成同意将其公司账面价值不低于人民币5,300万元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以担保其在协议项下全部义务。
4、滁州市创业电子制造厂及滁州市天成老年安养院有限公司同意为刘叶西及海王天成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刘叶西及海王天成前述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4)韶关海王、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彭育平将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如下保障措施:
1、如因韶关海王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解除海王生物担保责任,给海王生物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韶关海王承担赔偿责任。若因韶关海王未按时偿还融资款,海王生物承担了担保责任的,则韶关海王除了向海王生物赔偿全部代偿款外,还应以代偿款为基数自海王生物代偿之日起按照年化8%的标准向海王生物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并赔偿海王生物为应对追责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韶关海王应于海王生物遭受损失或支付代偿款后三日内向海王生物支付赔偿款或代偿款及全部费用,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彭育平对韶关海王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彭育平同意为韶关海王在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偿还、偿还融资款并解除海王生物担保等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彭育平同意为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在本协议项下股权款支付等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自交割日起,韶关海王同意为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在本协议项下股权款支付等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前述保证期间均为3年,自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韶关海王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彭育平所持韶关海王30%股权在本协议签订前已质押至海王生物。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40.56亿元(其中为深业医药担保余额为388.89万元,为朋泰医药担保余额为1,534万元,为海王天成担保余额为1,990万元,为韶关海王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为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4,797万元,为蚌埠海王银河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790万元,
其他均为对子公司担保),约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186.34%,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