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4  盐 田 港(0000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3-4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7月3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567,404,9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68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18,472,0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51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48,932,9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7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49,567,9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0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3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8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48,932,9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756%。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所有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2为关联交易提案,公司关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2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2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7,321,9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82,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弃权0 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484,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6%;反对82,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4%;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决议有效期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76,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7373%;反对4,591,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27%;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976,6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373%;反对4,591,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27%;弃权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姓名:欧阳斯曼、张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