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5月1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申请文件,并于2023年5月23日收到深交所的受理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1)。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2)。
截至目前,以2023年5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加期审计及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2023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本次重组审核的通知。
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审核通过、予以注册,以及最终审核通过、予以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