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累计和当期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有关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一)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
二、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
(二)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小额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严格按市场定价;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依赖程度很低。
(三)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李若山、黄胜蓝、李伟东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