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130019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针对意见落实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披露和完善,出具并披露《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配套文件,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10月16日进行披露。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重组报告书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修订
说明公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序号 | 章节 | 修订情况 |
1 |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在“六、(二)5、(2)②深汕运营公司简要情况介绍”补充了比亚迪加速布局海外市场,小漠港开港以来汽车滚装出口发展态势良好相关内容;在“七、(三)1、(1)③B、a、其他应收-盐田国际”修订了盐田港区各方实际分配运营收支需履行的相关程序、调度分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有效性。 |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