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
册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36,562,60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2,264,400元的注册申请。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静涛
联系电话:0755-25290180
电子邮箱:luojt@ytport.com
2、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渤
联系电话:0755-22940062
电子邮箱:chenbo@guosen.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