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6  盐 田 港(0000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5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月1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530,742,1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05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17,837,0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48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905,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7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905,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7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905,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738%。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0,436,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0%;反对161,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145,0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8,9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274%;反对161,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90%;弃权145,0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36%。

本提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关于投资小漠国际物流港汽车滚装码头项目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0,657,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85,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20,0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07%;反对85,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二)累积投票提案

3、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李雨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30,355,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18,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066%。

表决结果:李雨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李安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355,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18,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97.0066%。

表决结果:李安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选举钟玉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355,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18,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066%。

表决结果:钟玉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选举周高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355,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18,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066%。

表决结果:周高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欧阳斯曼、张洁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